〔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/台北報導〕1隻不到3公斤重的馬爾濟斯小型犬「馬庫」,三番兩次成為恐嚇、妨害自由等案件的「疑犯」,還成為檢察官下指示,要求分局派出所員警、刑警全力蒐證的對象,這隻小狗狗到底犯了什麼罪?
最近「馬庫」又再次挨告,承辦警方看著牠一臉無辜的狗檔案照,認為狗狗應該沒什麼問題,而是人與人之間有心結才對。「馬庫」的主人吳均明則說:「被告了3次,快受不了了!」
疑人不和 狗遭殃
案發地點在台北市晴光市場2樓,這隻約4歲的馬爾濟斯犬,主人是60歲的菲籍華僑吳均明,多次對狗兒和吳男提告的是62歲江姓水果批發商。
警方調查,吳在晴光市場203室經營二手雜誌商店,賣的商品都是來自菲、泰、越南等國過期刊物或日用品,每逢週末假日,吸引許多外勞來店消費。江某原本經營書籍買賣業,吳某過去賣的刊物都是向江收購,後來認為價格太高,轉而向他人批貨;後來江某也轉行,改做水果批發。
由於當初吳改向別人批貨,2人疑似因此出現嫌隙,有一次江到晴光市場時,小狗吠叫,2人進而發生拉扯,事後江某驗傷並提告傷害,法院判吳賠償2萬元,雙方結怨愈深。
屢不起訴 屢挨告
接著去年5月,江送貨到市場,質疑吳故意解開繫住「馬庫」的繩索,叫狗咬他,幸好他躲得快,拿手上的香蕉阻擋,才沒被咬到,再次控告吳妨害自由。檢察官指示中山分局警方蒐證,發覺馬爾濟斯是小型犬,性情並不凶惡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但事情仍未善了,月前江又向警方提告,指控他送貨到市場時,小狗衝過來吠叫,「讓我心生恐懼」,用包包擋住才沒被咬到,控吳「幕後教唆」,並提告涉及恐嚇、妨害自由、傷害未遂(刑法無此罪)等罪。
警方再次蒐證,到現場拍照時,鏡頭中的狗狗總是一副無辜模樣,警方認為「如果小狗真的是惡犬,就太會演戲了」。吳也喊冤說,「馬庫」很乖,從沒咬過人,小朋友很愛跟牠玩,客人也很喜歡牠。旁邊店家補充說,這隻馬爾濟斯不會咬人,可能有誤會。不過為釐清疑點,警方訊後仍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。